吉屋惠 用户协议

特别提示:

在吉屋惠APP之前,用户(以下简称“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可能将以加黑加粗字体显示,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应向吉屋客服咨询。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您按照激活页 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激活程序后,或您以其他吉屋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吉屋惠经纪人时,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吉屋达成协议。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吉屋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一、协议范围
1、本协议由您与吉屋惠经纪人的经营者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2、除另行明确声明外,吉屋惠经纪人服务包含任何吉屋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且均受本协议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激活程序或停止使用吉屋惠经纪人。
3、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吉屋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关于吉屋惠经纪人的各类规则、公告或通知(以下合称“吉屋惠经纪人规则”)。所有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吉屋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并以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变更公告,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公布后立即生效。若您在前述变更后仍继续使用吉屋惠经纪人的,即表示您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若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新房经 纪人。
二、注册与账户
1、主体资格
a)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吉屋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吉屋惠经纪人时,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吉屋概不负责。
b)任何与吉屋合作的经纪门店均可注册吉屋惠经纪人。
2、注册和账户
a)当您愿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时,您可以使用您提供或确认的手机号码或者吉屋允许的其他方式作为登录手段进入吉屋惠经纪人。
b)在使用吉屋惠经纪人前,您需注册吉屋惠经纪人的帐号ID。该账号ID是经纪人在吉屋惠经纪人中的身份识别代码,且不得以任何方式买卖、转让、赠与或继承,除非有法律明确规定或司法裁定,并经吉屋同意,且需提供吉屋要求的合格的文件材料并根据吉屋制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3、账户安全
a)在注册吉屋惠经纪人时,用户需提供手机号码用以验证身份。为确保该手机号码的正确性,吉屋经纪服务专员将与您取得联系并进行相应确认。若该手机号码具有变 更、丢失等情况,您需在二十四小时内主动联系吉屋经纪服务专员并告知包括但不限于新的手机号码等信息。因您违反本条款而引起的损失,吉屋概不负责,包 括但不限于:信息被篡改、资金信息被泄露和资金损失等。
b)您有义务保证账号ID和密码的安全,对利用该账号ID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 任,因此所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吉屋概不负责。若您的账号ID和密码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您可以立即通知吉屋,并且您在每次连线结束后,应结束帐号使用,否则您可能得不到吉屋的安全保护。
c)吉屋尽最大努力保证您的账户安全,包括:保障账号ID的登陆密码不被窃取、保障资料信息等不被泄露、保障资金账户信息如资金明细等不被第三方所知悉。为保证您的账户安全或/及系统安全,吉屋有权对您的账号ID进行账户锁定或关闭而不事先通知。
4、用户信息
a)在注册或激活程序时,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按相应页面的提示准确提供您的资料,并于资料信息变更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更新,以确保您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如吉屋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吉屋有权向您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改正的通知,并有权直接做出删除相应资料的处理,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吉屋惠经纪人服务。吉屋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b)您应当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您提供的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联系方式,以便吉屋与您进行有效联系,因通过这些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导致您在使用吉屋惠经纪人过程中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的,吉屋概不负责。
c)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有变更或需要更新的,您应按吉屋惠经纪人的要求进行操作。
三、资金账户
1、您可通过已成功注册的账号ID中的资金账户查看特定时间段(以该城市吉屋经纪服务工作人员的通知为准)内的佣金入账的详细记录。
2、吉屋将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已进入您资金帐户的佣金扣除,包括但不限于客户退款、业绩重新界定等。若您在吉屋扣除佣金前已将该笔佣金结佣,吉屋有权要求您无条件返还该笔佣金。
四、佣金结算依据及时间
1、结算依据(以项目合作类型为准):
a)团购项目:以在项目合作期限内,您导入的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成功认购并足额向吉屋交付会员增值服务费且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足额交付定金为准。
b)导客项目:以在项目合作期限内,客户与开发商成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足额交纳首付款,开发商与吉屋核对确认业绩并已就相应款项结算完毕为准。
2、结算时间:
a)当您满足前款所述结算依据时,您需向吉屋提供结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合作协议》、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开具正规的等额发票。吉屋将在收到结佣资料及发票后对确认符合结佣条件的,于确认结佣条件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七日内完成对外结佣付款。如因您单方面原因未按要求提供发票,或业绩存在争议,导致无法按时付款,双方协商解决,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b)若存在须开发商确认您的业绩的情况,吉屋将在收到开发商提供的业绩确认函及支付的款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款项的结算,如业绩存在争议,导致无法按时付款,不视为吉屋违约。
五、退房客户的佣金处理方案
客户在与开发商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办理退房手续的:
1、若吉屋已就该客户的商品房向您支付了佣金,则吉屋有权在随后与您结算的其他商品房的佣金中扣除该套商品房的佣金。
2、若吉屋已就该客户的商品房向您支付了佣金,且在客户退房三十日内,您再无其他商品房的佣金结算,则吉屋在获知客户退款后告知您退款客户及应返还佣金,您需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足额返还给吉屋。
3、若吉屋尚未就该客户的商品房向您支付佣金,则有关该商品房的结佣处理立即终止。
六、重要提示
您在与吉屋合作期间禁止有以下行为:
a)您或者您的关联人士(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近亲属、关系密切人士),与吉屋的工作人员或者售楼处现场的工作人员串通,将售楼处现场的来访客户界定为您的客户。
b)您或者您的关联人士(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士)在售楼处现场方圆五百米范围内拦截自然来访客户并导入您的客户。
c)您或者您的关联人士(包括但不限于其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士)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泄露与合作项目相关的内幕信息导致交易行为异常。
d)利用窃取、骗取、套取、窃听、利诱、刺探或者私下交易等手段获取内幕信息以导入您的客户。
e)发布不实、虚假的项目相关消息并以此误导客户。
f)与其他分销商相互串通,将一个分销商认购的房源归到另一个分销商名下,以提高跳点获取更高佣金。
g)与其他分销商之间发生重客时,您的工作人员恶意散布谣言,阻止客户成交。
h)在客户成交后,吉屋发现该客户是您通过任何非正常渠道得来的客户。
在合作过程中,若吉屋发现您有任何上述行为,发现一次的,吉屋有权不予结算佣金,同时有权终止该项目的合作;发生两次以上的,吉屋除可以不予结算佣金外,还有权终止与您的任何合作。若您构成犯罪的,吉屋将向公安机关举报,追究刑事责任。
七、违约责任
您了解并同意:
a)您如果违反本协议的条款,产生任何法律后果的,您应以自己所属经纪公司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确保吉屋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
b)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您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或者吉屋根据自身的判断,认为您的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涉嫌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条款的,则吉屋有权公示您的该等涉嫌违法或违约行为及吉屋已对您采取的措施。
c) 对于您违反本协议项下条款,或您在吉屋惠经纪人上实施的行为,包括您未在吉屋惠经纪人上实施但已经对吉屋惠经纪人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吉屋有权单方认定您行为的性质及是否构成对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违反,并根据单方认定结果适用规则予以处理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且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或提前通知予您。您应自行保存与您行为有关的全部证据,并应对无法提供充要证据而承担的不利后果。
d)如您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吉屋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当赔偿吉屋因此造成的损失和/或发生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八、责任限制
1、您了解并同意,吉屋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您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吉屋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a)使用或未能使用吉屋惠经纪人。
b)第三方未经批准的使用您的账户或更改您的数据。
c)您对吉屋惠经纪人的误解。
d)任何非因吉屋的原因而引起的与吉屋惠经纪人有关的其它损失。
2、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吉屋均不对由于信息网络正常的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九、协议终止
1、您同意,吉屋有权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不经事先通知的中止、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吉屋惠经纪人服务,暂时冻结或永久冻结(注销)您的账号ID在吉屋惠经纪人的权限,且无须为此向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出现以下情况时,吉屋有权直接以注销账号ID的方式终止本协议,并有权永久冻结(注销)您的账号ID在吉屋惠经纪人的权限:
a)您提供的用户信息中的主要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或不及时或不完整。
b)本协议(含规则)变更时,您明示并通知吉屋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c)其它吉屋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3、您同意,您与吉屋的协议关系终止后,吉屋仍享有下列权利:
a)继续保存您的用户信息及您使用吉屋惠经纪人期间的所有交易信息。
b)您在使用吉屋惠经纪人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行为的,吉屋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主张权利。
十、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1、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2、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吉屋将与您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